第38章 【杨所是个讲究人!】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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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这案子怪就怪这,你师傅许闻刚做完立案证明,案件卷宗准备移交城西分局,曹有为又火急火燎的跑到所里,说东西失而复得。
  虽然财物归还,但入室盗窃是既成事实,涉案金额巨大,立案程序已经启动,按规矩必须往下查!
  这时曹有为神色紧张,一番逼问下,才得知犯人是他的侄子:李阿勇。
  我们按规矩抓捕羁押李阿勇……
  可昨晚,曹有为家中又被盗了!
  这次丢失的只有一个金手镯,估算只有200多元左右......”
  剩下的话,杨昌没有继续再说下去了。
  陈彬却明白了意思。
  1991年的被盗窃损失200多元左右,这个数字很尴尬。
  看起来不多,实际上也是一个工厂普通职工两个月左右的工资。
  正好卡在治安盗窃案和刑事盗窃案的中间。
  属于派出所和分局都能管的案子。
  既然自己能管,就没有人想把这案子分一杯羹。
  况且第一起案件立案标准是刑事案件,犯人这种情况算是自首,可人是石子湖派出所抓来的。
  连合起第二起案件,一同侦破,对于石子湖派出所来说是数年少有的大功一件。
  “第二次现场勘查呢?”陈彬追问。
  “老许亲自去的!”
  杨昌皱眉道,
  “和第一次一样!门锁没撬痕!除了那镯子没了,其他财物没动。几乎没留下什么有用的新线索。”
  “曹家装了防盗窗的,都完好无损。所以我们现在高度怀疑,是熟人干的,或者李阿勇在外面还有同伙在捣乱!”
  陈彬一边听着杨昌的话,一边快速而仔细地翻阅着卷宗——笔录、现场照片、失物清单、两次勘查报告。
  他的目光在几处细节上停留良久,明白石子湖派出所这是陷入思维误区,自己还没发现。
  “杨所,你有没有觉得这两起案子单独看没什么奇怪,放在一起就很怪?”
  “为什么明明刚经历过一次盗窃,曹有为家中还能再次遭窃?”
  杨昌回答道:“你是怀疑曹有为监守自盗?”
  “我们之前不是没怀疑过,但为了200多块钱,这没什么意义吧?”
  陈彬摇摇头:“杨所,我的意思是将两起案子结合在一起去看。”
  “第一起案子,犯人留下了重要的证据,引起警方的怀疑。”
  “第二起案子,门锁没有被撬动的痕迹,家中竟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。
  证明这个嫌疑人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,多半是个惯犯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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