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(1 / 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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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67章
  都直接精确到门牌号了?
  这知道的可真够全的!
  江夏也走了过来,她站在冯永强面前问道:“那公章呢?捐赠协议上的公章是谁刻的?”
  “公章?”
  冯永强眼神闪烁了下,他舔了舔嘴角,好像回忆般说道:“这我不太清楚,不过他们一块玩的人里面,有个在济民桥边刻章的,叫谢明奇,以前我们一起喝酒时,就见过他拿萝卜头刻乌龟,嘿,刻的那叫一个像啊!”
  说完这些,冯永强又露出个讨好的笑容,“公安同志,该交代的我都交代了,这些犯法的事我可是一点都没参与啊,能把我放了不?”
  人才啊。
  江夏眉毛上扬。
  这家伙在乡下还真是屈才了。
  她还真不怀疑对方的话,
  接触到现在,这个冯永强表现的很识时务,他很清楚红线在哪,肯定不会干盗尸和贩卖的活。
  他只是个掮客,还是个会规避风险的掮客。
  情况八成是这样的。
  同为乡里的闲汉,见袁家兄弟有钱后,冯永强不仅没问对方钱从哪里来的,还热心的给对方介绍了几个市里朋友,一起吃喝玩乐,解决住宿问题的同时,顺带弄清楚对方干了啥。
  但冯永强没有泄露出去,还知道或猜到了袁家兄弟的需求,于是某天就组了个饭局,喊来其他人和谢明奇,并起哄让谢明奇展露下手艺。
  至于后续会发生了什么?
  那跟他有什么关系?是袁家兄弟私下找谢明奇干的,他什么都不知道啊!
  曾俊眉梢微沉,他也飞快想通了整个过程。
  这种掮客是最让人头疼的。
  他们游走在违法边缘,不会主动参与,但会向犯罪者提供信息和平台,促成更多的犯罪,以趁机捞取好处。
  可到查处时,又因为其行为早就规避了风险,很难以共同犯罪将其处理,或者就算是可以,因为不是主谋,参与度较低,其量刑也不会太高,大概关不到几个月就能放出来。
  这就很让人恶心了。
  更恶心的是,天知道把这种人关进监狱,到底是让他劳动改造呢,还是进去结识更多的‘人才’呢!
  “真是个泥鳅,滑不溜秋的。”
  看着眼前这人,曾俊获得另一个盗尸团伙现居地址和刻章人身份的喜悦也散去不少。
  他盯着对方的脸,上上下下看了好一会儿,看到对方发毛,把对方模样彻底记下来后,才起来对江夏道:
  “人都问出来了,我先去给局里打个电话,让他们赶紧派人抓捕。”
  至于冯永强?
  放人是不可能放的,他到底参没参与还得听完袁家兄弟和谢明奇的口供再说,而且还得让局里都认认他,以后遇见相关案件突破不了就上门审审,说不定就有收获呢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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